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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an 12 Fri 2007 23:20
  • SICK

我今天感冒了!

 

忽冷忽熱,一直感到很「虛」。從元旦來,我買一個筆記本,有月曆的NOTE。我把日期寫上,詳實的紀錄,你一本書到哪一頁。流覽或畫線或精讀!~.~

 

真的是1天捕魚3天曬網。真的累! 果真天天睡5、6小時。很累!

 

很想逼自以天天讀2小時;放假12小時。按表操課真的不可能。 果真今天病了,美路加三明治;中午油的要命辦伙午餐。上吐下瀉到腳發軟,嘴唇發白,飄飄無力。跑去睡了1小時,心神不安,真的休息跟放假都有了罪惡感。

 

奇怪!我沒有偷勤呢。舒跑加水灌了1000多C.C似乎沒效果,加上伏冒熱飲也還好。至少可以打打字,訴說感冒之感。 犯罪偵查老師上課時說,一名3線3的警官在加護病房。他去探望,他說現在給他官當多大也沒用了!

 

今天新聞自幼為天才兒童,30歲壓力大自殺! 我覺得自己在智力上的追求、道德、體力的努力。似乎很空洞 我想說,國家特考像一場馬拉松,不知距離的!我以為自己以跑完全裎。殊不知像龜兔賽跑一樣是一場持久戰、毅力、衝過頭了也不知,也要拼命跑! 不然會讓我自食惡果像去年,只是我把記帳跟讀書紀錄依樣詳實。一塊也要記,感謝EXCEL檔如此好用,讓自己像鐵公雞一樣吝嗇。

 

我感到自己要死了,還追求一些夢幻泡影。 到現在都沒進食,我快死了……..哭、累、憔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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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又有些機會和基層的民意代表、商人等交流。

 

接觸語言談中,接觸一些時勢及國際資訊。 大家一就說大陸投資的難與易。

 

對於中小企業漸有成之公司,就要開始課稅;並對於大陸民情及生活狀況治安等與東南亞國家及台灣比較! 以及力霸集團這次危機與政黨關係的想處之道。 金蟬脫殼,借殼上市;果真真正白領經濟犯罪真的很驚人!!!

 

讓人感到好奇與競爭壓力的世界市場;想起「如果世界是平的」,與「藍海策略」的理論。

 

對於這些大老闆,真的感到羨慕,一出手投資就是我畢生薪水的十倍數。

 

果真「粉鳥」是良心事業。 經我長期監聽發現,為什麼? 真實人生就和古來多時戲劇相似,壞人都比好人長命,過得比較得意!比較好!要到很後其實才會窮苦潦倒!但是正義的來臨真的來的遲與不及! 那些狗屁倒灶,官商勾結、狼狽為奸的壞人,看似好逍遙自在! 活著真的令人羨慕! 如果能好好認識一下他的女兒,似乎、似乎可以就不用這樣再為五斗米折腰。

 

 但那一定不快樂!但至少不痛苦! 一切想太多!

 

 只求「心安」、與「好名聲」即可。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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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不了的案。

 

有時候知道盡力了,也超過比例原則的用心。

 

案子還是,破不了。真的,年久未破的案子;線索越來越少,希望越來越渺茫。 只好努力在拼看看!

 

盡全力不放棄。 黑道與刑警,可以同流不可合污。 不然以後案子很難辦,不能共享利益,否則會難以翻身。 果真,末端的觸稍。有些消息一打探;就破功!

 

如何放假消息;聲東擊西。 有時候同事間是暨合作又競爭的,看到社會上許多大人物…… 我一直想到「穿著Prada的惡魔 (Devil Wears Prada)」最後幾幕;飛黃騰達時,每個人都羨慕我們,但是那種爾虞我詐的社會現象。真的快樂及勝利的人是誰? 名譽和金錢真的很吸引人,如美色般難以拒絕。

 

破不了的案。 我有時灰心,真的花了很大的精力和時間。案子破不破,不是努力或人力真的期望運氣! 對於破案,期待那千萬分之一的機會,關於這破不了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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恍如昨日的兵役期間一轉眼已一年餘。

懷念那很單調、規律的日子。

鍛鍊。

今年如有挫敗的事,該是特考的失敗;雖然亦是預料中的事。不過這種與上榜的差距真的讓人欲哭無淚。記得嗎?和老大一起去問你表姐那神準無比的書單,還有那餐南洋風的套餐,一切似乎太快,熟女表姐、靓女AMY,又想起那一次的聯誼。

好懷念那青春的熱情,無知與純真。尋找書單那一天,先和文化法律晤個面;他們出遊要為畢業冊照片充數。看到文化法律又想起那次羞澀的聯誼,竟也間接的湊成一對,但也反諷的造成我的分手;冥冥中的關聯、我真是直覺的「玄」!

之後前往龜山官校路途,果真遙遠,路途有如要苦讀進入般艱難,進入校園後感到警大的氣氛,果真是另一番風情!刻意去感受,餐廳、福利社、理髮部、校園、走廊……一樣是訂作制服的裁縫師。一去時間接近晚餐,福利社直哼哼要先休息了,找書要快!亮出書單,告知這是學校的教科書不外賣地,書架上還有幾本過期也非最新的專書。真的能買的沒幾本,剛好看過一名新生買了一本蕭○○的憲法,發現原來他挑書也沒多高明。可能學長還沒傳授「特考秘笈」。進入餐廳找晚餐,沒有立正時肅坐、開動!很像缺少些什麼,買了餐券隨意吃。下樓時遇到新生學妹(未來準巡官)大喊,學長好!學長好!果然像是預備教育的成果,果真我們還是像學生地。

順便一提;路經憲兵學校時,看到他們也還在預演,憲兵禮車、機車連一樣的排場,一樣的排演,內心不勝唏噓吧!對照於返回至台北大學買法律書籍瞥見「將級」教官淋雨要去開車,內心就感到「位階」高低、位置(單位)不同的差距。 一切對我而言,恍如昨日! 文化法律的聯誼、熟女表姐的書單、靓女AMY的陪伴,不時重溫於就夢中無法自拔。

而你,也沉浸於你的幸福裡。祝福!不要辜負你師傅的用心與美意!

 

2007來了,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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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忙,很多事。煩!

有很多想法,稍縱即逝。

想想,如果當初讀大學,現在就快畢業了。

看了許多 以前同學的網誌

我有很多感慨和感恩

反正~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看了很多人表示社會好多黑暗面,現實。

我就覺得,我要保持沉默,不可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

 

想想工作,很累很忙。很被幹礁。

不過沒靠這樣監聽,跟監和辦案經驗;也不知一些民意代表、政府首長、商人、砂石建築業著是如此的搞社會;如何和一些「裏裏扣扣」打交道。

 

想想很諷刺,但也有趣!什麼政治藍綠?三權分立。中、高層全都像麵線團一樣「笱笱」在一團!下面愚民在那堅持,流血流汗。???真是可憐

 

台灣已經是個民主、進步的社會。三權分「利」的貪婪大熔爐。很多人想念陳定南,其實很多默默正直的一群大好人;可惜官當的不夠大,新聞媒體報憂報禍不報喜。他們如此沉默的在崗位上堅持,被刁難,被誤會,被○○××都不打緊了!

對得起良心,在天空那片彩虹出現,能觀賞。全家能心安理得吃飯睡覺。雖然粗茶淡飯,但大自然的美妙,卻能去欣賞。

 

不能去握那不想握的手;吃那坐立難安的飯局;說那些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要要對那些無聊的言語或笑話,強顏歡笑。想起來可悲可憐,比那金大班的最後一夜中的舞女更不如,然後用呵呵笑臉的台語說:「愛鄉、愛土、愛札莫(女人);有情、有義、有葷咪(粉味)!乾啦!

 

背後涼了一節,臉綠了一半。把酒吐出來的時候當個痛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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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熱的午后,悠哉悠哉的懶懶地。

想起,昨天到台大農場那那學生做實驗的情形。認真、但也乏味吧?敬佩的是他女友長的亮麗又能如此吃苦耐勞的在艷陽下一同吃苦實驗。

研究生二年級,快畢業,服兵役。然後人生一片光明,似乎如此愜意。

做實驗的機器電線被剪,損失7.8萬元。又順道到了深坑吃豆腐,滋味果真不錯。又調查一下山林竊案相關人。現在的賊真是狡猾,講求證據得年代,就必須讓社會損失一些「正義」。寧可錯放一百,不可錯抓一人。最疑為輕:無罪推定這一切似乎很符合社會需求嗎?那被害人呢?被燒殺姦擄掠的被害人呢?

 

法律真的越來越保障壞人了!

 

煩,

真的寫的都看不懂,因為扣著一個偵查不公開的大帽子!因為一個偵查手段不能公佈。然後看到電視一直播,真是奇怪的社會。

事情有四種:

1.    能說不能做、2.能做不能說、3不能說也不能做、4.能說也能做。

寫出來似乎也該如此,所以 管他別人看不懂,那書寫的意義又何在呢?

 

 

看到阿扁的說話後,又是看到警員疑似收賄900元而被停職;想起那件員警侵占遺失物380元免職。最近的警察弊案,賭場、色情、國道警察死亡酒駕車禍,追撞?你一直要問,你們職業真的那麼黑暗嗎?社會真的這樣嗎?是不是這樣?是不是?對不對?如不?為什麼你不說公道話,說實話!如果警察職業那麼神聖?像你所說那樣,你辯解一下啊?為什麼不說?......

 

不是官官相護,不是勢力眼,不是不平等。不是。真的不是?

你看過電影「無間道」或「神鬼無間」吧?

身在其中,不是廬山真面目?我真的不知道誰是臥底?誰是好人,誰是壞人。我想說同事都跟成龍一樣厲害呢。

    君不見壞蛋民意代表那麼多?政府首長那麼多?政務官跟事務官不分那麼多?高層的金錢弊案也多這個社會,錯的不是我,是我們。

因為縱容,不是人的問題,是制度。台大醫生都不台大醫生了?流氓也都不流氓了?總統都不總統了?那我們呢?誰還扮演自己。

 

我真的分不清了? 怎麼說? 為誰說呢?

 

您說呢???

 

有關粉鳥的負面報導,就像得到瘟疫一般蔓延開來。

又一堆風紀的專案到來,專案的刺激以讓警界疲乏了。管的事情多如牛毛,權力又弱小的可憐。

    後來爆發一些惡狼教師的新聞,及管教不當,校園婚外情的新聞。媒體瘟疫似乎傳到別的部門?還有特支費等市長選舉的大新聞蓋過。

 

只是大家都不想,社會這麼多問題。是出在人心和制度的調和不佳!

每個團體都有害群之馬:或是百分比中會有一些特立獨行,或行為怪異的份子。所以任何職業都有人性弱點的犯錯。只是身為公務員、教師、警察、軍人。乃至犯人就有更多限制與標準檢測。

    要為粉鳥說公道話,就是那些大多數犧牲奉獻沉默的大多數同仁。希望您们能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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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除罪化?

    今天一早很想賴床,昨天又混了一整天。看影集、轉電視、打PS2,一天一溜煙的消失。賴了三次床,耽擱約20餘分,匆匆到辦公室。接到通姦的案子,果真徵信社神通廣大,作惡多端的雙方敲詐金錢。社會險惡又見一樁。之前和汽車保險公司合作,偵辦汽車失竊詐領保險金的案件就感到每個行業都是如此「江湖一點竅,說穿了不值錢」。所以各行各業都留一手!

一個新人來,就把所有功夫要領傳授出去。雖然要看人(),但大多數還是後悔的居多。一來親身體驗的痛苦經驗得來會珍惜。二來是傳授的好沒人感激你:倒是出錯時一直說是你這樣教的,怎不叫人懊悔!更糟的是有朝一日後進突破反而會冷冷的說:「你也沒什麼了不起」!稍有成就就神氣的不得了!使人厭惡

    現場外遇和原配一陣拉扯,全武行上陣,就如同電視劇一般。這種狗咬狗依大堆扯不完的男女關係。不倫戀男女相差15歲,不動情也難!

    想起昨天看全民大悶鍋的一些啟示:關於女星變老的照片,談論「臭皮囊」、白骨觀、無常、、、如何呢?名、利、色三關,「賺」的我團團轉!!無奈頭暈啊。對於美女的投懷送抱,除了有利益考量外,真的很難拒絕!錢財亦同!

    還有一種叫做「表面功夫」,就是我做的很認真,真的用心的去達成任務。用盡心力,卻得到批評跟數落。這種心情很難平復,覺得很委屈,想哭!或許角度不同,或是另一種考驗磨練,但是真的很忿忿不平。後來回想,得到批評除了是期待落差外,應該是「做表面功夫」,想表現跟別人看吧!所以忍受不了批評:想想自己是否是貪名?想來就慚愧……

    內心不平衡的想:如果我打馬虎眼,或是瞎搞偷懶,被罵就認了!努力被罵,盡心被罵,不也是一種修煉!想不到我的水準還是停在「做表面功夫」的程度。

!真不在這樣想沽名釣譽! 可悲阿!可恥阿!可恨的自己!

     通姦除罪化?從犯罪零容忍,破窗理論相悖,但與社會潮來符合!美食與美色,如何叫人拒絕?吾未見好德者如好「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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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次去調查山林竊盜(山老鼠)、電纜線竊案。去訪談一些人物,之後前往他轄分局的管區談天,關於這個嫌疑犯做了一個定義:一家都是賊!

        兒子染上毒癮坐牢中,父親和外籍新娘的媳婦又生了一胎。果真是「阿爸的情人」,之後發現他們所生的孩子(孫子):跟之前的小孩都怪怪的,呆呆的。爸爸出來,看到小孩都不讀書,就叫他們去工作。去夜市乞討,整家都去,然後這整個怪異的家庭。ㄧ家都是賊!會想辦法竊取到一些財務,但附近知情的人都會原諒他們家,不報警!因為也不是什麼貴重物品,之後他家中小孩被社會局接養,一個已經到美國寄養家庭,而一家都是賊的故事,這個是悲慘的。

    我所知道另一個ㄧ家都是賊,是很有錢的一家人。但是都貪小便宜,一些小東西都愛拿:這似乎是一種癖好!一些商店一定會報警,不會跟小偷和解的exX福、屈X氏等。在這些商店很容易發現一些名人貴婦也都會有偷竊癖,像一些老師,辣妹,貴婦等。偷竊的目的不在於金錢:而是那一種快感。這似乎和戀物癖偷一些女性用品的竊賊很像。不過有錢人的這一家都是賊,常常偷東西北抓到賠人家很多錢:也都沒通知警察。

很難相信,台灣存在著一家都是賊的故事。之前交 通 老師要我們處理事情要哀矜勿喜,但是今日「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來期勉自己,好多怪怪的故事,其實,在粉鳥的行業裡,輕易地發現,很多社會新聞都是假的、民調、數據也都是假地、政府口號也是喊假地、連自己都覺得自己活著也是假地?

 

疑惑中告訴自己的心得:安全和健康是真的!

                      錢和感情不是真的卻很重要!

但是,假的東西多到連說假的兩個字都是假的即是假地,是名假的!!!

ㄧ家都是賊的故事 就顯的更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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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掃黑治平專案前,都要保密。雖然參與了許多情資蒐報,但也不敢公佈在部落格。當天清晨4點半即起床出發支援刑事局,算起來整天行動雖然沒有想像中順利。卻也不算差! 隔日在次前往後續偵查及解送人犯。而返隊時,聽到隊內機動小隊和刑事局合作起獲槍枝,心中真是羨慕不已,可見刑事局辦案的功力之深。

    看了許久報導,深感到警察辦案技巧大多已被報紙紕漏。依照「上風理論」如此寵愛、善待媒體。以後案子就更難查了,之前在校時研讀犯罪偵查課本,許多內容都以機密的偵察技巧,而不列入教材內以老師口頭補充。後來我聽了聽睡著的很多,不太記得什麼是課本的,什麼是課外補充的。如果有心人士蒐集報章及犯罪偵查課本製作抵制警方教材,後果真的會使辦案更加困難……

不過讓人感到……道義,歲月,形勢比人強。

    一位一清專案的大哥級人物(當他在道上正ㄏㄤ的時候,我那時應該還是胚胎中)當年數億的資產,如今抓到案時,身上竟無任何一把槍械而是為了不到百萬的金錢糾紛,暴力討債;而本分局破獲機動小隊和刑事局合作,從嫌犯起出烏茲衝鋒槍、制式短槍、槍械零件、散彈、各式子彈、防彈背心及電擊棒。犯案者都是67班之後的;討債暴力金額也多達數百萬,手法慘忍毫不留情。在黑道間也都不給任何派系,角頭尊重。擁槍自重,目中無人的流氓行為。只能說「形勢比人強」。已經沒有道義和輩分之分。宛如國家文、武官體系班錯亂。沒有倫理或許就是另一種倫理:叢林法則。

 

誰叫?誰叫? 「形勢比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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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分鐘內快速減輕病痛的方法:

 頭痛

熱鹹檸檬茶

新鮮檸檬切1~2薄片,放鹽巴1公克,在沖熱開水一杯,趁熱喝。如果放冷了就會變苦。熱鹹檸檬茶能順氣化痰,消除疲勞,飯前飯後都可以喝,不會傷胃。連續喝到舒服為止。

蘋果茶

一個蘋果連皮切成薄片,加6碗水,煮開後,再以小火煮3分鐘,去渣當茶喝,每天喝,連續十天。

熱梅茶

每次用5個醃紫蘇梅或紅鹽梅,沖熱開水500cc,攪扮5分鐘後再喝,早餐與晚餐後各喝一杯,連續2個星期。梅子有收斂作用,對頭脹痛的人,有明顯的幫助。

紅糖薑湯

3公分長的薑兩三塊,拍碎,加2大匙紅砂糖煎湯。一星期吃三回,連吃2個月。
生薑含有薑辣素,可使心臟加快跳動,擴張血管,血液流動變快,讓全身熱起來。紅糖,味 甘,性溫,能緩解疼痛、行血活血。但喉嚨疼痛時則不可服。

眼睛酸痛、疲勞

枸杞茶

枸杞十幾粒,加熱水沖泡,早餐與晚餐前各喝一、二杯,連續喝三個月。枸杞子,味甘苦,能滋腎、強壯筋骨,養肝、明目、潤肺和生精,幫助記憶。

菊花茶

每次用5-6朵菊花,以熱水沖泡午餐後喝一杯,喝的時候可加一點蜂蜜,味道更好, 連續喝三個月。

菠菜、芥藍菜、地瓜葉

一星期吃3回炒菠菜或芥藍菜,連續三個月。菠菜可幫助人體維持正常視力和上皮細胞健康,防止夜盲。芥藍菜寒有豐富的維他命A、C、蛋白質、醣質與脂肪。

經痛

紅糖薑湯

 

紅糖紅豆湯

半碗紅豆先浸泡2小時,水6碗,再放入電鍋煮熟後,加入幾大匙紅糖。每天吃一碗,連續二個月。紅豆含有豐富的蛋白質,澱粉、鈣、鐵和維生素B群,能清血、通便、利尿與消腫。

豬肝湯

豬肝含有豐富的鐵質,每天午餐吃一碗,連續二個月。

腰酸背痛

糖炒栗子

 

蓮藕排骨湯

 

九層塔蛋

 

白葡萄乾

白葡萄乾有增加力氣,記憶及除筋骨潮濕、麻痺等功能。

皮膚不良

玫瑰花茶

玫瑰花能清血,養顏,一輩子都能喝,但玫瑰花有收歛作用,便秘時不要喝。

清苦瓜湯

一條苦瓜不用去子,切成薄片,煮湯加任何佐料。一星期吃三回,連吃3個月。苦瓜能治煩熱消渴,滋肝養血,清心明目及壯陽。

薏苡仁茶

買磨好的薏苡仁粉,每天早上用一匙與熱開水沖泡,加一些冰糖喝,連喝3個月。
薏米 含有豐富的蛋白質、脂肪、鈣、鐵和維生素B群,能健脾去濕、消炎、排膿、利尿、 消腫與美容功效。

枸杞茶

 

口臭

熱梅茶

 

玫瑰花茶

 

普洱茶

飯後喝,因氣其味濃烈,對於因腸胃濕熱引起之口臭特別有效。

陳皮乾

飯後細嚼慢嚥二片,連喝2個星期。陳皮性溫,味辛、苦,能消脹氣,健胃,化痰鎮咳及促進食慾。

便秘

熟香蕉

 

核桃

 

柚子、葡萄柚

午晚飯後,吃半個或一個葡萄柚,吃到通便順暢為止。

地瓜飯

地瓜,味甘性溫,能滑腸通便,健胃益氣。含有較多的纖維素,能在腸中吸收水份增大糞便的體積,引起通便的作用。

糙米

糙米含有豐富的蛋白質、澱粉、維生素B1、A、E、纖維素、鈣、鐵和磷等礦物質,其中豐富的纖維質有助排便。

蘋果

蘋果裡的纖維,能使大便變得鬆軟,便利排洩。另外蘋果裡的有機酸,能刺激腸子蠕動,有助排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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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件網路可以幫你的事!!!   

第一篇  上網找生活資訊

  1. http://www.todo.com.tw/living/lotton.html 對統一發票 
  2. http://www.post.gov.tw/0-6.htm 查郵遞區號 
  3. http://www.post.gov.tw/ 查全國郵局所在地 
  4. http://www.ethome.net.tw/www2/citynews/bccnews.ram 即時新聞廣播 
  5. http://www.chinatimes.com.tw/ 網路新聞 
  6. http://210.69.186.91/enw/serv03.html 政府機關上班日期 
  7. http://www.exam.gov.tw/ 國家考試的榜單 
  8. http://weather.kimo.com.tw/ 天氣預測 
  9. http://www.foreverlove.com.tw/index.html 結婚的習俗禮儀 
  10. http://www.ivnet.com.tw/lee/lawleee.htm 查詢法律問題 
  11. http://law.kingnet.com.tw/index.html/ 線上詢問各項法律事務 
  12. http://www.sinica.edu.tw/~tdbproj/sinocal/luso.html 將國曆轉成農曆 
  13. http://engnet.com.tw/tech.htm 單位換算 
  14. http://www.tmm.org.tw/move/vote-m.htm 挑選搬家公司 
  15. http://www.dacoda.com.tw/check.htm 查待繳的電話費 
  16. http://www.dacoda.com.tw/check.htm 查行動電話帳單 
  17. http://www.push.com.tw/ 查詢手機相關資訊 
  18. http://flowers.accounts.com.tw/ 訂花 
  19. http://www.clean.com.tw/ 洗衣服 

第二篇上網找交通工具

  1. http://www.map.com.tw/ 查詢地圖 
  2. http://www.railway.gov.tw/ 查詢火車時刻表與票價 
  3. http://www.railway.gov.tw/taiwan/index.html 訂購火車票 
  4. http://tacocity.com.tw/ives/ 查國內班機時刻表 
  5. http://www.todo.com.tw/living/trans.html 查詢國外班機時刻表 
  6. http://www.fat.com.tw/ 訂購遠航機票 
  7. http://www.iot.gov.tw/news/rtinfo.htm 看看中山高與北二高的即時交通資訊 
  8. http://www.tcc.taipei.gov.tw/ 查台北道路的即時資訊 
  9. http://www.tpg.gov.tw/a09y11/station/stations.htm 查詢台汽公車時刻表 
  10. http://www.trtc.com.tw/home.htm 查台北捷運路線圖與轉車資訊 
  11. http://www.buslne.taipi_gov.tw/index1.htm 查看台北市公車路線 
  12. http://www.tcg.gov.tw/ 查台北市的停車場與拖吊場資訊 
  13. http://www.temvd.gov.tw/ 查詢各項監理業務所需證件 
  14. http://www.mvdis.gov.tw/index.htm 查各地區監理站的通訊電話或地址 
  15. http://www.mvdis.gov.tw/index.htm 查詢汽車的違規紀錄 
  16. http://www.mvdis.gov.tw/index.htm 繳罰單或燃料稅 
  17. http://www.motc.gov.tw/datebase/boat.thm 查詢輪船時刻表

第三篇  上網休閒娛樂

  1. http://tw.tv.yahoo.com/ 查詢電視節目 
  2. http://www.gio.gov.tw/info/radiotv/ 查詢有線電視住址與電話 
  3. http://www.cityguide.com.tw/ 查看台北正上映的電影 
  4. http://movie.kingnet.com.tw/ 看電影簡介 
  5. http://www.coollife.com.tw/music/main.thm 流行音樂排行榜 
  6. http://mail.ht.net.tw/~synco/ 流行歌曲歌詞 
  7. http://netcity1.web.hinet.net/UserData/dmr216/ 演唱會資訊 
  8. http://www.hello.com.tw/~alas/index.html 聽音樂 
  9. http://av.sina.com/ 聽過去的廣播 
  10. http://classic.prtmusic.com.tw/Voice/ 聽台北愛樂電台即時廣播 
  11. http://www.ticket.com.tw/ 查詢藝術表演節目資訊 
  12. http://www.ntch.edu.tw/ 查詢國家劇院與國家音樂廳節目資訊 
  13. http://www.cyberstage.com.tw/home.html 查看文藝活動資訊 
  14. http://ticketing.acer.net/ 訂購各項表演場地演出門票 
  15. http://hotel.cybertaiwan.com/index-c.htm 查看台灣觀光地點 
  16. http://www.to-go.com.tw/ 以中文查詢國外觀光景點資料 
  17. http://travel.yahoo.com/ 以英文查詢過外觀光景點資料 
  18. http://www.to-go.com.tw/ 查詢國家簽證事宜 
  19. http://www.to-go.com.tw/ 查詢出國旅遊所需攜帶物品 
  20. http://www.travelking.com.tw/index.asp 訂飯店 
  21. http://welcome.to/springs/ 查詢台灣的溫泉 
  22. http://travelking.wingnet.com.tw/ 查詢看各風景區的票價資訊 
  23. http://www.water-world.com.tw/tour/tour.htm 國內外著名潛水地點 
  24. http://dsns.csie.nctu.edu.tw/~ctlin/ 桃竹苗地區的名勝 
  25. http://www.geocities.com/Colosseum/Loge/9106/ 學習釣魚技巧 
  26. http://140.128.15.100/lun/ 鹿港旅遊資訊 
  27. http://www.nine.com.tw/1999/welcome.htm 九族文化村資訊 
  28. http://demo1.nkhc.edu.tw/s2851/28512002/ 九份旅遊資訊 
  29. http://www.taitung.gov.tw/ 查看台東縣市的觀光資訊 
  30. http://www.poja.com.tw/ 查詢花蓮旅遊資訊 
  31. http://www.mis.sjsmit.edu.tw/SUN/查看淡水旅遊資訊 
  32. http://tourism.pu.edu.tw/greenisland/index.htm 查看綠島旅遊資訊 
  33. http://www.transoft.com.tw/tmic/ 查詢台灣山岳資訊 
  34. http://www.game.hinet.net/ 自己玩遊戲 
  35. http://www.igame.com.tw/ 與多人對戰 
  36. http://game.acer.net/ 玩各種遊戲 
  37. http://www.dragonzone.com/avers/ 看武俠小說 
  38. http://netcity1.web.hinet.net/UserData/john520/ 看笑話 
  39. http://www.river.com.tw/ 看漫畫 
  40. http://www.post.gov.tw/ 查詢郵票的相關資訊 
  41. http://999.18k.com.tw/1.htm 上網算命

第四篇  上網找美食

  1. http://www.cityguide.com.tw/ 查看台北市的餐廳 
  2. http://www.taichung.net.tw/ 查看台中灣的餐飲服務 
  3. http://w6.dj.net.tw/~rogerchang/keelung/k5/k5.htm 基隆的廟口小吃 
  4. http://inf.cs.nthu.edu.tw/cosh/ 新竹美食 
  5. http://athena.cs.ccu.edu.tw/food.html 嘉義地區美食 
  6. http://www.need.com.tw/tainan/10/1000.htm 搜尋台南小吃 
  7. http://www.gogoph.com.tw/T07.htm 查詢澎湖小吃 
  8. http://www.pros.com.tw/delicacy/ 搜羅美食情報 
  9. http://www.waiter.com.tw/ 訂購餐飲 
  10. http://www.myfun.com.tw 訂便當 
  11. http://www.ttw.gov.tw/knack/knack.thm 找尋雞尾酒的調法

第五篇  上網查詢政府機關資訊

  1. http://www.ris.gov.tw/ 查詢戶役政機關所在 
  2. http://www.ris.gov.tw/ 查詢辦理戶政事務資訊 
  3. http://www.ly.gov.tw/ 查詢各地區選出的立法委員 
  4. http://www.mofa.gov.tw/frame33.htm 查詢各國駐華領事館或機構

第六篇  上網學習知識

  1. http://www.104.com.tw/ 求職求才 
  2. http://www2.tpml.edu.tw/ 查看台北市立圖書館書籍資料 
  3. http://www.nc1.edu.tw/ 查看國家圖書館的書籍資料 
  4. http://www.ee.tku.edu.tw/~rexchen/cdict/cdict.html 英翻中或中翻英 
  5. http://www.ujent.com.tw/point/passport.exe 查查英文姓名 
  6. http://www.ihpsinica.edu.tw/database/index.htm 查中國詩詞 
  7. http://bird.org.tw/chnindex.html 找尋台灣鳥類資訊 
  8. http://www.moeaidb.gov.tw/~bill/astro/astro.htm 查天文資訊 
  9. http://140.115.123.30/earth/earth.htm 地球科學的資訊 
  10. http://www.south.nsysu.edu.tw/group/NTUHakka 探索客家文化 
  11. http://cmp.nkhc.edu.tw/homepage/teacher/t0015/index.html 台灣本土文化 
  12. http://www.photonet.net/ 攝影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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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氣大該怎麼保養

 有些人經常會覺得口乾舌燥,氣鬱上火,煩躁不安,這樣子的情況通常都會自我判斷是火氣大,一般中醫認為,火氣的表現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第一型是所謂的上焦有火,上焦就是指心、肺的部位,臨床症狀可見到口乾、舌燥、唇裂、目赤、耳鳴,嚴重時會輕微咳嗽;第二型則是中焦有火,中焦就是指脾、胃部位,患者表現為,有時會出現胃火亢盛、食不知飽、口乾、口臭,時而曖腐吞酸,也有可能產生打呃惡心、腹部脹滿、食慾不振等症狀;第三型是下焦有火,下焦就是指肝、腎、膀胱、大、小腸等部位,症狀表現為便秘,大便乾,小便少且黃赤混濁有腥味,甚至會有刺痛或灼熱感,婦女偶爾會有陰部癢,白帶多,甚至白帶黃稠等。

 有這些症狀並不一定在炎熱的夏天才會發生,即使是在冬天寒冷的季節,也有可能火氣大,這主要是因為個人體質差異,飲食嗜好等引起,尤其是台灣屬於熱帶氣候,許多源自大陸傳統中醫補養的觀念,事實上在本地並不一定通用,特別是冬天進補熱又開始盛行,想要進補前,可得先想想自己火氣大不大,再進補比較妥當。

 那麼,該如何降低身體的火氣呢?從食療保健角度來看,想要改善火氣大的情況,基本的原則當然是平時多飲水,少吃辛辣刺激性食物,最好少吸菸、少飲酒,甚至戒菸酒;少食過於油膩、辛辣、燥熱、刺激的食物,多少新鮮蔬菜、水果,同時常運動,以保持口不乾、身不熱、大便不乾燥、小便不黃赤。

 假如您發現有輕微上火現象,平時就可以多吃些番茄、梨子、蓮藕、柿餅霜、甘蔗、柳橙類的食品。腸胃系統有火者,可以多食富含纖維素的蔬菜,以增加腸蠕動,促進腸胃新陳代謝。如果大便乾燥時,還可以每日喝蜂蜜,加適量檸檬約五十至 一百克 潤腸,以增強排便機能,加速體內毒素的排除。

 如果您還是覺得火氣很大,症狀無法消除的話,可區分病情,分別使用下列藥物治療,例如上焦之火可以淡竹葉、蘆根、玉竹、麥門冬、黃芩、批杷葉、知母來清心、肺之火;而中焦有火、食慾不振、口唇乾裂、口臭等,也可以服白朮、淮山、石斛,或焦三仙(山楂、神麴、麥芽各炒微焦,混合為藥粉)、焦四仙(焦三仙再加焦檳榔),也可以服雞內金、五香檳榔糖(檳榔為主要成分,加上砂仁、豆蔻等消食行氣的藥製成),來加強腸胃消化吸收功能;而下焦有火,口乾、口苦、煩躁易怒、小便黃熱等屬於肝火旺盛的話,可以服中成藥龍膽瀉肝湯、當歸龍薈丸等治療。

 假如是泌尿生殖系統引起發炎,小便灼熱,陰部發癢等也可以導赤散、梔子金花丸等治療,或是用生槐花、生地榆、燈心草、蓮子心、黃柏等治療。如果陰部癢劇烈也可以用蛇床子、蒼耳子、苦參根、白鮮皮等熏洗坐浴。(本文作者為上祐中醫診所院長)

 

 

所謂"火氣大",是指一個人全身有燥熱的感覺,而生理上常有嘴破、口乾、小便赤黃、便秘等現象產生。以中醫的分類來說,通常這種人屬熱性體質,只要吃了"上火"的食物,就容易有"火氣大"的症狀產生。

到底哪些食物屬於"上火"的食物呢?中醫把食物分為四氣,分別為溫、熱、寒、涼。溫熱的食物有羊肉、生薑、大蒜、辣椒、龍眼、榴槤等;寒涼的食物有蘿蔔、豆腐、苦瓜、西瓜、楊桃、香瓜等,前者所指的這些食物,就是一般俗稱上火或火氣大的食物,而後者就是所謂降火氣的食物。

吃一點葡萄柚、西瓜或者是椰子,保證可以快速的降低身體的火氣喔!其中葡萄柚更可以稱為是水果中的「滅火急先鋒」。葡萄柚富含纖維質、檸檬酸、葉酸、醣類、維他命A、維他命C、鉀等等。葡萄柚以中醫的屬性來說是寒涼的水果,可以降低血壓、減少心血管疾病、預防中風。又富含纖維質,可以預防大腸癌、直腸癌,而且具有抗氧化的效果。但是體質比較虛寒、血壓較低的人則不宜食用,另外,葡萄柚是含有豐富的鉀,尿毒症或者是洗腎患者不宜多吃,以免加重腎臟的負擔。

苦瓜最主要的效用是清熱洩火,目前並無相關研究證實苦瓜具有防曬美白的效果。特別提醒民眾注意的是,由於苦瓜屬性偏涼,有些腸胃虛寒或大病初癒的患者不宜食用過量,如果不習慣吃苦瓜的話,可以改吃綠豆或薏仁,也能達到相同功效。

春天屬木,肝在五行中也是木,火氣大時會傷木氣(即傷肝),此時應多吃蛤蜊、蘆薈、百合、蓮子、菊花等清肝解熱的食物。還有多吃酸性食物,例如檸檬、洛神、烏梅、山楂等,不僅開胃、幫助腸胃消化,還有補肝的效果。蔥,也是很實用的夏日食材,蔥白具有抗菌作用,蔥青則可止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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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該有的法律常識

文字提供: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法律顧問:王如玄執業律師

謝幸伶執業律師

壹、人身安全篇

一、性騷擾

1.洗澡上廁所換衣服被偷窺

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三條第一款,故意窺視他人臥室、浴室、廁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其隱私者,將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罰緩。妳可以在確實掌握被偷窺的證據後,報警處理。這樣的行為也可能構成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一的罪,妳可以對偷窺者提起刑事上的告訴;若法院定罪,偷窺者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2.在公車上被毛手毛腳

遇到這種事,妳可以大聲制止騷擾者的行為,引起公車上其他乘客與司機的注意。若想進一步採取法律行動,妳甚至可以請求司機將公車開到最近的警察局向警察報案,而司機與乘客都是最好的人證。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三條第三款,以猥褻之語言、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異性者,將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3.碰到暴露狂

在公車上或路上踫到故意暴露自己性器官的人,的確令人感到很不舒服。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這樣的行為已構成公然猥褻罪。倘若暴露狂的行為已嚴重影響妳的生活,妳想進一步採取法律行動,那麼妳可以在蒐集證據後(比方說人證)報請警察處理,若法院定罪,將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

4.公司同事總說些令人不舒服的黃色笑話

每個人對黃色笑話的感受皆不相同,有人可能覺得「博君一笑有何不可」,但有人卻對笑話中所隱含的性意涵,而感到不舒服。因此,妳如果覺得對方說的黃色笑話很令妳難受,一定要表達出來,讓對方知道妳真實的感受,這樣下次他/她才會小心。倘若對方不理會妳的感受與反應,還故意繼續對妳講不好笑的笑話,那麼妳可以考慮採取法律行動:錄音存證並要求警察處理。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三條第三款,他可能被處六千元以下罰鍰。

5.遭到老師或長輩性騷擾

被老師與長輩性騷擾時,當事人往往出於對老師與長輩的尊敬與信任,而忽略自己不舒服的感受而不敢嚴厲制止性騷擾的行為。其實,妳對自己的身體擁有絕對的自主權,任何人對妳身體的觸碰都需經過妳的同意,只要覺得不愉快,就勇敢地說「不」。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對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為猥褻之行為者皆明訂刑罰。倘若妳決定採取法律行動,切記要及時蒐證(人證與錄音帶、紙條等物證)!

6.被跟蹤

被人跟蹤的確是一種很不舒服的感覺。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九條第二款,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將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下罰鍰或申誡。因此,若妳再三勸阻跟蹤者,而他卻置之不理時,那麼妳就報警處理吧!倘若跟蹤者的行為相當粗暴,還口出威脅之言,那麼他的行為還構成刑事上的恐嚇罪。要提出告訴之前,記要得要蒐證,也就是要把他威脅妳的話都錄下來。

二、性暴力

7.被男朋友強暴

很多人都認為男女朋友間的性關係怎麼算強暴。其實,只要是違反妳意願的性交就可以構成刑法上的強制性交罪。因此只要妳願意提出告訴,任何侵犯妳身體自主權的人,即使是妳的男朋友,都將受到法律制裁。遭到性侵害後馬上報警處理、至醫院驗傷,切記不要沐浴更衣,以免破壞蒐證。約會強暴的官司中,最困難的部分就是要證明性交是出於強暴脅迫。建議妳可以事後找對方對質,並將對話過程錄音,也許能證明妳是出於強暴脅迫下而為性交。

8.被乘酒醉、身體不適的機會強暴

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對於男女利用其心神喪失、精神耗弱、身心障礙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已構成「乘機性交罪」,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再次提醒:酒醉醒後,若發現有人趁酒醉之際強暴自己,儘管覺得噁心不舒服,也千萬不要更衣沐浴。暫時的忍耐都是為了保存證據。切記法官在判案時,講求的是證據;保存與蒐集越多的證據,對自己就更有利!

9.被下迷藥強暴

利用「FM2」強暴丸等藥劑的方式強暴他人,將構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的「加重強制性交罪」。刑法妨害性自主與妨害風化罪章修訂之時,婦女團體主張:凡利用會對受害者食衣住行日常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的方式犯強制性交罪者(如在飲料中下迷藥、以計程車犯案等),皆應加重處罰,因為這些犯罪方式將讓婦女對周遭環境有不安全感,嚴重困擾婦女日常的互動與社交,對其生活與社會競爭力造成負面影響。若遭下迷藥強暴,驗傷時請告知醫師要加驗尿液與血液的項目。

10.被老師或長輩強暴

師長掌握權力,學生不服可能會受到不利的對待,於是學生在權勢壓迫下不得不「答應」發生性關係。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只是當妳以此主張提出告訴時,法官通常會要求妳證明對方是「利用權勢」。這種情況,人證通常不太可能存在,因此事後找對方對質,並將對話過程錄音,可能是比較有效的方式。

11.對智障者強暴

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對智障者以違反意願之方法為性交者,將構成加重強制性交罪,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但由於有些智障者因理解力與判斷力的限制,根本不知道什麼是強暴,往往是有懷孕跡象出現或肚子大起來時,才被人發現遭到性侵害。因此在提出告訴時,要證明性交違反智障者的意願,的確有其困難之處。有鑑於此,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明訂利用智障者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將構成「乘機性交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婚姻暴力

12.配偶間強暴

夫妻間的性行為可能構成強暴嗎?再重申一次,只要是違反妳意願的性交,就可以構成刑法上第二百二十一條的強制性交罪,即使對方是妳的男友、甚或丈夫。不過,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一,配偶間的強制性交罪屬告訴乃論罪。強制性交罪的法意所要保護的是女人對於性、對於身體的自主權,而非女人的「貞操」。提醒所有夫妻:另一半拒絕行房時,絕對不可以用強迫的方式;感情若走到這種地步,也許可考慮用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二項規定的重大事由向法院訴請離婚。

13.被配偶毆打或精神虐待

別害怕!首先,他毆打妳,在刑事上可能構成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的普通傷害罪、或者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條的重傷罪。其次,在民事上,他已對妳的身體權造成侵害,妳亦可對他提出損害賠償的訴訟,要求他負擔妳被毆打後在財產上與精神上所遭受的損害賠償。另外,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妳還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讓他不能接近妳。最後,妳還可以根據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向法院訴請離婚。要採取上述種種法律行動之前,切記蒐集證據是件至關要緊的事,包括被打後的驗傷單、他毆打、辱罵妳時的人證、物證(如紙條、錄音帶)。

14.被配偶限制行動自由

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二條第一項,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但是,有的丈夫只是限制太太的社交機會,比方說儘量不讓太太外出,干涉她與娘家、親友的聯絡機會,他對太太的行動自由限制雖不致達到刑法第三百零二條的刑事犯罪,卻足以構家庭暴力防治法所認定的精神虐待。妻子可依民法一千零五十二條以不堪同居虐待為由,向法院訴請離婚。

15.如何不讓施暴者靠近

過去女人被丈夫打,女人只能離家出走。現在有了「保護令」的制度,女人可以藉著公權力的伸張,而讓施暴者不接近妳。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令分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二種,暫時保護令又可分成一般性暫時保護令與緊急性暫時保護令。違反保護令罪並非告訴乃論,而是公訴罪。刑度和普通傷害罪一樣,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16.離了婚仍遭施暴者不斷騷擾

前夫的騷擾若構成刑法上的犯罪行為,如恐嚇不借錢要對妳與家人不利,則可在掌握證據後,報警處理、並向法院提出告訴。妳一定會有疑問:離了婚的騷擾與恐嚇算是家庭暴力嗎?答案是肯定的。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第一款,前配偶也是屬於家暴法所定義的家庭成員。因此,妳仍可檢具相關事證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四、兒童及少年性侵害

17.對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

刑法認定未滿十六歲的人對於性不具有自主能力,因此只要與十六歲以下的人發生性關係,不管當事人的意願如何,都構成犯罪行為。倘若性行為的發生違反了當事人的意願,那當然構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的強制性交罪;若當事人未滿十四歲,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必須加重刑罰。如果是在兩情相悅的情況下呢?刑法並不認定那是兩情相悅。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對未滿十四歲者為性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十四歲以上十六歲以下之人為性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上述刑罰男女皆適用,但是未滿十八歲者犯之屬告訴乃論,而且可以減輕或免除其刑;因此常會這種情形出現:父母發現小孩偷嚐禁果後,雙方家長互告對方小孩強暴,後又因達成和解而撤回告訴。

18.兒童被長輩性侵害

與未滿十六歲以下的人發生性行為,不管當事人同意與否,皆構成犯罪。違反意願當然構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的強制性交,若當事人未滿十四歲,還要加重刑罰。倘若受侵害的兒童因害怕而說是自願的,那麼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亦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就受性侵害的兒童而言,一旦提出告訴就可能必須上法院接受法官問話,這種壓力可能很大。因此,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十五條對智障被害人、十六歲以下被害人有作一些特別保護規定,如受害人可以在法庭外接受訊問與詰問等。

貳、婚姻家庭

一、結婚

19.如何結一個有效的婚

根據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條,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原則上,只要男女雙方舉行公開儀式,並有兩位以上的證人,不管婚後雙方有沒有去辦結婚登記,這樣的婚姻都算有效。那麼何謂「公開儀式」呢?實務上的解釋是不特定人可共見共聞的狀態。公證結婚、以及在餐廳中大擺酒席宴請賓客的婚禮當然沒問題;但若是在飯店中的某間套房請幾位朋友證婚,則未必是不特定人可共見共聞,婚姻的效力可能會發生問題。另外要提醒大家一點:結婚除要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外,民法對結婚的實質要件亦作一些規定,如年齡的限制(男為十八歲,女為十六歲)、近親結婚的限制、以及重婚之禁止等等。違反這些實質要件,婚姻的效力亦會產生問題。

20.配偶不能人道

根據民法第九百九十五條,當事人之一方,於結婚時不能人道而不能治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因此,結婚後發現另一半有性功能障礙的問題,而經醫師診斷後發現無法治癒,身為妻子的妳當然有權利向法院請求撤銷這段婚姻。根據民法第九百九十九條,妳還可以向對方要求損害賠償。提醒妳:因另一半有性功能障礙而請求撤銷婚姻的時效限制,是自知悉其不能治之時起三年之內。倘若三年後,妳反悔了,不想要這段婚姻,那麼妳只能以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二項,因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向法院訴請離婚。

21.夫妻住所的決定

過去,妻以夫之住所為住所;許多想結束婚姻的丈夫便利用這個條文,將戶籍遷離妻子居所,然後以妻子「不履行同居義務、惡意遺棄」,提起離婚訴訟將妻子休離。經婦女團體的努力後,大法官會議終於作成釋字第四五二號解釋,宣告舊民法第一千零零二條違反憲法男女平權原則。而後八十七年民法親屬編修訂時,第一千零零二條才成了現在的模樣:夫妻之住所,由雙方共同協議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時,得聲請法院定之。所以現在,身為妻子的妳並不必然要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妳對於婚後住所的決定,絕對擁有選擇權。

二、夫妻財產

22.法定夫妻財產制

原則上,結婚前或結婚後,妳都可和丈夫一起決定要採用那種夫妻財產制。但礙於傳統觀念的限制,很少有夫妻會特地至法院做夫妻財產制的約定。若夫妻未主動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則以法定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因此,台灣大部分的夫妻都採用民法現行的法定夫妻財產制,即聯合財產制。所謂聯合財產,根據民法第一千零十六條,結婚時屬於夫妻之財產,及婚姻關係存續中夫妻所取得之財產,為其聯合財產;但特有財產不在其內。所謂特有財產是指:專供妳個人使用之物,如妳平日穿戴用的衣服、眼鏡等;妳職業上必需之物,比方說妳是打字員,打字用的電腦就算;另外,父母或親友送給妳的東西,必須要經贈與人聲明為妳的特有財產後,才作算;當然,妳也可以事前與丈夫約定妳那部分的原有財產為特有財產,不納入聯合財產的範圍。

23.夫妻財產制可以約定嗎?

根據民法第一千零零四條,夫妻得於結婚前或結婚後,以契約就民法所訂之約定財產制中,選擇其一,為其夫妻財產制。目前民法所訂的約定財產制有兩種:共同財產制與分別財產制。所謂共同財產制是指:只要屬於共同財產的部分,一律夫妻公同共有,任何一方不得片面處分。而分別財產制則是立基於「結婚不結財、不結產」的觀念,結婚前與結婚後,夫妻自己名下的財產都處於完全相同的狀態,不因結婚而有任何變化或結合。要提醒的是:妳若是在婚後才要和丈夫約定夫妻財產制,這表示妳和丈夫之前的聯合財產關係也消滅了;根據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這將涉及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也就是妳可向丈夫要一半的剩餘財產,而他當然也可以);為避免糾紛,建議妳事前與丈夫協議拋棄各自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而後再向法院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的登記。

24.家庭生活費用誰付?

台灣大部分的夫妻都不另行約定夫妻財產制,而直接適用聯合財產制。根據民法第一千零二十六條,在聯合財產關係中,家庭生活費用原則上由丈夫支付,丈夫無支付能力時,才由妻子負擔。如果丈夫有能力支付,卻拒絕給生活費用時,妻子可以起訴要求丈夫負擔,也可以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五款「惡意遺棄」之事由,向法院訴請離婚。

25.太太名下的財產是太太嗎?

在 民國七十四年六月五日民法親屬編修訂之前,妻子名下的財產被推定為丈夫所有。修訂之後,只要是登記在妻子名下的財產就歸妻子所有,除非丈夫能舉證證明妻子名下的財產是自己的。但法律原則上是不溯及既往的,修訂後的法律無法適用到 民國七十四年六月五日 以前購置財產的中老年女性。因此八十五年九月二十七日,民法親屬編施行法才又新增一條溯及保障的第六條之一。也就是自八十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之後,只要是登記在妳名下的財產,無論妳是何時取得,妳的就是妳的。

26夫妻財產誰來管誰來用?

根據民法第一千零十七條,聯合財產中,夫或妻結婚時所有之財產,及婚姻關係存續中取得之財產,為夫或妻之原有財產,各保有其所有權。也就是說妳的就是妳的,妳丈夫的就是妳丈夫的。但要注意的是,聯合財產制之所以稱「聯合」,是因其制度設計是將夫與妻的財產統一由其中一人來管理、使用與收益。而現行民法規定,聯合財產原則上由丈夫來管理、使用與收益,除非另有約定,才由妻管理。也就是說,結婚後妳努力賺錢買了一棟房子,房子登記妳的名下,所有權當然是妳的;但妳的丈夫卻有權決定要怎麼使用這棟房子!

27.離婚時夫妻財產要怎麼分?

聯合財產制還有一個重點:根據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聯合財產關係消滅時,包括離婚、配偶死亡、或改由其它約定財產制,夫或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取得而現存之原有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不在此限。這種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制度之設計是立基於:家庭財富為夫妻雙方共同創造,成果也應共同分享;這對婚後為家庭盡心盡力、卻毫無經濟收入的家庭主婦來說,的確比較有保障。但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並非專為女性而設,倘若妳的收入比丈夫高,離婚時分財產,也許妳也要分給丈夫比較多的財產。總之,進入聯合財產關係後,妳心理就要有準備:丈夫從此賺的錢有一半就是妳的,但妳賺的錢也有一半是他的!

三、問題婚姻

28.配偶外遇

丈夫在外面通姦,在刑事上構成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的通姦罪,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通姦罪屬告訴乃論;因此很多太太抓姦後一怒之下對丈夫與第三者提出告訴,但事後又心軟撤回告訴。不過,一般犯罪者在兩人以上,若撤回應全部撤回,但通姦罪卻例外,妻子可片面撤回對丈夫的告訴,只告第三者。因此演變到後來,往往成了「兩個女人的戰爭」。另外,在民事上,根據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通姦亦可成為妻子向法院請求裁判離婚的事由。只是妻子若事前同意、或事後原諒、或知悉後超過六個月、或這件事發生已超過兩年,妻子就喪失以此請求離婚的權利。

29.配偶離家出走

丈夫離家出走,對妳不聞不問,妳可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五款的「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為由,向法院請求裁判離婚。不過在法律程序上,因為是不是具有「惡意遺棄」的主觀意思,比較難認定,所以一般都是先向法院提請履行同居義務之訴訟,法院在判決丈夫必須履行同居義務半年後,若丈夫仍不履行,那時候,再以丈夫惡意遺棄為由,提起離婚訴訟。當然如果先生已經離家好幾年了,也可以直接以「惡意遺棄」和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二項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訴請離婚。

30.配偶重婚

由於我國民法對結婚採儀式主義,也就是只要有公開儀式及兩人以上證人,結婚就算有效,男女雙方不一定要到戶政機關辦結婚登記。因此,有很多結了婚的人身分證上的配偶欄仍是空白,因而有了重婚的機會。重婚,除在刑事上構成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重婚罪外;在民事上,重婚的婚姻是無效的,此外妻子還可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請求法院裁判離婚。值得注意的是,倘若妻子是事前同意、或事後原諒、或知悉後已超過六個月、或重婚之事發生已超過兩年,妻子就不得以此請求離婚。

四、離婚

31.協議離婚的方式

根據現行的民法,離婚制度分為二種:兩願離婚與判決離婚。倘若夫妻感情不睦,夫妻都體認到婚姻再繼續下去已經沒有意義,那麼好聚好散,兩人可以兩願離婚的方式結束婚姻。根據民法第一千零五十條,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兩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那離婚協議書的內容該怎麼寫呢?法律對此並無規定;為了避免離婚後在法律上還牽扯不清,建議妳將離婚後可能發生的法律關係變化瞭解清楚後,如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子女監護權的問題,再與另一方討論並作成協議。另外,有很多夫妻會因子女監護權無法協議,而遲遲不肯離婚。其實,妳仍可先去辦離婚,再就小孩歸誰監護問題,向法院提出酌定子女監護權之訴訟,法官會依子女最佳利益作出判決。

32.什麼情況下可以請求裁判離婚

若夫妻兩人無法好聚好散,有一方堅持不肯離婚,但一方已不想維持婚姻了,那麼還有另外一種離婚方式判決離婚。根據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1).重婚者。2).與人通姦者。3).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4).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5).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6).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7).有不治之惡疾者。8).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9).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10).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如果上述十款事由仍無法囊括妳想離婚的原因,沒關係還有第二項概括性原因: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若該重大事由是妳自己造成的,那麼妳就無法以此請求離婚。

33.可以請求對方付贍養費嗎?

根據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七條,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不過在實務上,法院對於「陷於生活困難」的認定相當嚴格,成功的判決多半是當事人年紀相當大,根本沒有工作能力。此外就算判決成功,贍養費的金額亦不多。倘若妳真的因判決離婚而生活陷入困境,建議妳可以向法院訴請要求對方給付贍養費,另外,如果對方有過失,妳還可以要求對方就妳因離婚而在精神上、財產上所受到的損害,負賠償責任,當然千萬不要忘了妳對另一半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利。

34.子女監護權誰擁有

根據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五條第一項,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而法院必須依子女之最佳利益來酌定監護權歸屬。很多女人都擔心法官會因為自己經濟能力不如丈夫,而不將小孩的監護權判給自己。其實,父母的經濟狀況並不是唯一的考量因素,小孩的意願亦是重要參考因素。此外,所謂的經濟狀況是足以維持溫飽即可;重要的是,喪失監護權的一方亦不因此而對子女不具扶養義務。另外要提醒的:倘若法院將監護權判給丈夫後,妳發現丈夫對小孩未盡照顧之責,妳可以要求法院改判。

35.子女生活費用誰來付

根據民法第一千一百十六條之二,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影響。也就是說,離婚後,不管有沒有取得子女的監護權,父母對小孩仍負扶養義務。因此,倘若離婚後,前夫拒絕承擔小孩的教育與生活費用,那麼身為母親妳,可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以小孩為原告,對小孩的父親起訴要求其負擔。

五、父母子女

36.子女跟誰姓

根據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九條,子女原則上從父姓。除非妻子無兄弟,夫妻才可約定子女的姓氏。如果是在招贅婚,子女原則上從母姓,但可任意約定子女從父姓。

37.子女認領

根據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一項,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也就是說,非婚生子經生父認領後,生父對其即負扶養義務;倘若生父不願承擔其教育與生活費用,生母可代小孩起訴要求生父負責。另外,很多未婚媽媽都擔心,孩子經生父認領後,監護權會不會因此而歸生父所有?根據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九條之一,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後之監護權歸屬,準用判決離婚的規定。生父與生母可彼此協議監護權之歸屬,若協議不成,可訴請由法院依子女最佳利益酌定之。

38.子女收養

根據民法第一千零七十九條,收養子女應以書面為之,但被收養者未滿七歲而無法定代理人時,不在此限。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被收養時,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意思表示並代受意思表示,但無法定代理人時,不在此限。滿七歲以上未成年人被收養時,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但無法定代理人時,不在此限。此外, 民國七十四年六月五日民法親屬編修正以後,收養都應聲請法院認可。那麼,父母可以片面地決定小孩是否應該出養、該給誰收養嗎?根據兒童福利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滿七歲之兒童被收養時,兒童之意願應受尊重。兒童堅決反對時,除非收養是唯一符合兒童最佳利益的選擇,否則法院應不予認可。又兒童福利法第二十七條第六項也規定,父母對於兒童出養之意見不一致,或一方所在不明時,父母之一方仍可向法院聲請認可。經法院調查後,如果認為收養確實符合兒童的利益,也應予認可。

39.被父母遺棄

遺棄小孩,在刑事上構成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違背義務之遺棄罪,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小孩因被遺棄而死亡,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而重傷,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根據兒童福利法第二十六條、第四十條,小孩的最近尊親屬、主管機關、兒童福利主管機關、或機構可以向法院聲請宣告停止父母親的親權、另行選定監護人。

40.被子女遺棄

子女遺棄年老力衰、無謀生能力的雙親也是一種犯罪行為,它構成了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違背義務之遺棄罪,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若雙親因被遺棄而死亡,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而重傷,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除此,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條還規定,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犯違背義務之遺棄罪,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另外,根據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老人被子女遺棄導致生命、身體、健康或自由之危難,直轄市、縣市政府或老人福利機構可主動或由老人申請短期安置。倘若老人要對子女提出告訴,主管機關也會提供協助。

41.小孩管不好要負的責任

小孩管不好,父母的確要負責任。根據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第一項,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因此,小孩管教不好,侵害他人權益時,父母是要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的。

六、繼承

42.配偶的繼承權

根據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定之:1).直系血親卑親屬;2).父母;3).兄弟姊妹;4).祖父母。因此,先生死亡,太太理當擁有先生遺產的繼承權。只是配偶的應繼分會因與不同順序的繼承人同為繼承人時,而有不同。根據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如果太太跟子女同為遺產的繼承人時,太太與子女平均分之。倘若是跟公公與婆婆、或者跟丈夫的兄弟姊妹同為繼承人時,太太的應繼分為遺產的二分之;假使是與丈夫的祖父母同為繼承人時,太太的應繼分為三分之二。如果丈夫死亡時沒留下子女,他的父母、兄弟姊妹與祖父母又都不在了, 那麼 太太的應繼分就是遺產的全部。

43.兒女的繼承權

直系血親卑親屬,不分男女,都是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之第一順序繼承人。因此兒子女兒皆有權繼承父母的遺產。此外,根據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條,同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繼承。因此,兒子的應繼分並不比女兒多。有些女兒在結婚之際,被父母要求立下拋棄繼承的約定。其實,根據民法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條,拋棄繼承必須是在知悉繼承之時兩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父母還活著,繼承當然不發生,這樣的拋棄繼承當然無效。此外,若父母重男輕女在遺囑中聲明財產只給兒子、不給女兒,女兒也可以主張該遺囑違反繼承之「特留分」規定。

44.配偶死亡時負債,另一方如何處理

先生死前留下大筆債務,太太要「夫債妻還」嗎?當然不必。太太可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條,拋棄對先生遺產(包括大筆債務)的繼承權。不過拋棄繼承是有時間限制的,想要拋棄繼承的人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兩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也就是說,太太必須在知道先生死亡後的兩個月之內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否則太太就真的繼承先生留下的大筆債務,真的要「夫債妻還」了。

45.要如何寫遺囑

根據民法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條,遺囑可以五種方式為之: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與口授遺囑。民法第一千一百九十條至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對於上述五種遺囑的法定要件,皆有規定。女人有財產後應學著作財務規劃;尤其離婚以後,小孩就成了唯一的繼承人,倘若死亡,小孩的監護權可能歸前夫所有,避免前夫將錢亂花,造成小孩將來生活出問題,及早將自己的財產作規劃,立下遺囑,是很重要的。

參、健康

一、墮胎

46.婚姻中墮胎

墮胎究竟有沒有犯法?墮胎只要不符合優生保健法所訂的人工流產施行要件,就構成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條至二百九十條的墮胎罪;墮胎婦女本身可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而幫助婦女墮胎的醫生則處罰更重。那麼,什麼樣情況下的墮胎,才符合優先保健法的規定呢?根據優生保健法第九條,懷孕婦女經診斷或證明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依自願,施行人工流產:1).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2).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者。3).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康者。4).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者。5).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6).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其中第六款事由,幾乎讓所有想要墮胎的婦女,皆可合法墮胎。不過,第九條第二項又說:未婚之未成年人施行人工流產應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有配偶者依第六款事由施行人工流產應得配偶之同意。因此,倘若妳意外懷孕,覺得再生一個小孩會對家庭經濟造成很大負擔,因此決定要墮胎,妳必須事先徵求丈夫的同意;否則妳將觸犯刑法第二百? K十八條的墮胎罪。

47.未婚墮胎

未婚懷孕墮胎合不合法?未婚懷孕的女性可以優生保健法第九條第一項第六款事由「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而依法施行人工流產。此外,由於未婚,因此也沒有徵求配偶同意的必要,即使胎兒的生父有意見,他也莫可奈何。

48.未成年墮胎

根據優生保健法第九條第二項,未婚之未成年人或禁治產人,依規定施行人工流產,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因此,未成年少女若不小心未婚懷孕,必須事先徵得父母的同意,才能拿掉小孩。否則,她的墮胎便不符合優先保健法的要求,將構成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條的墮胎罪。

49.被迫墮胎

如果妳不願意墮胎,那麼,任何人都不可以強迫妳墮胎,即使是胎兒的生父,也不行。倘若有人以強迫的手段,逼使妳拿掉小孩,那麼他將構成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的罪刑,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人工生殖

50.借精借卵

生育由三種要素構成:精子、卵子與孕育受精卵的子宮。根據現行的人工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不孕夫妻若是精子與卵子發生問題,可依法接受精子與卵子的捐贈;但若是子宮出了問題,則不可向人租借子宮。要借精或借卵的夫妻必須符合人工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第六條的規定:1).夫妻之一方經診斷罹患不孕症且無法治癒或罹患遺傳性疾病有生育異常子女之虞者。2).夫妻至少有一方應有生殖細胞,並僅需接受他人捐贈精子或卵子者。3).妻方能以其子宮孕育生產胎兒者。4).依規定檢查及評估結果,適合接受人工生殖技術者。

51.試管嬰兒

「試管嬰兒」由於不牽涉精卵之捐贈與受贈,純粹只是一種夫妻間體外受精的醫療技術,因此其法律關係相當單純,只要受術夫妻符合人工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第六條所列舉的條件,就沒問題。再提醒妳一件事: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十九條,施行人工協助生殖技術的費用並不在全民健保給付的範圍之內,因此倘若妳決定作「試管嬰兒」一償懷孕生子的夙願,那麼妳就必須有心理準備自行負擔所有醫療費用。

52.代理孕母

根據人工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第七條,醫療機構不得施行代理孕母方式之人工生殖技術。倘若醫生違反此規定,根據人工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第二十條,將依醫療法、醫師法及其他相關法規處罰,他可能因此遭到停業、甚至撤銷執照的處分。目前仍在立法院審議中的「人工生殖法」草案,對於代理孕母是否合法化有更明確的規定,不過,婦女團體對代理孕母議題仍有相當多的歧見。

肆、工作

一、就業

53.工資如何計算

由於工資的定義涉及日後資遣費與退休金的計算,因此為了避免雇主以其他非經常給付的方式規避資遣費與退休金的給予,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特別對工資作了明確的定義: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勞動基準法所定義之「工資」。建議妳留意一下公司為妳申報的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到底有多少,這關係到妳日後領取退休金的權益。

54.加班費如何計算

根據勞基法第二十四條,加班費之計算標準為:加班兩個小時以內者,加班費為平日每小時工資的一又三分之一倍以上;加班超過兩個小時者,超兩個小時的加班費為平日每小時工資的一又三分之二倍以上;因突發狀況而加班超過四小時,超過四小時的加班費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加倍發給。不過,加班是有時間限制的,按勞基法第三十二條,男性員工每日加班不得超過三小時,女性則不得超過兩小時;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特殊行業,雇主經工會或勞工同意後,每日加班亦不能超過四小時;如因天災事變、或突發狀況,加班須超過四小時的話,應於加班開始的二十四小時內知會工會,若無工會組織者應報備當地主管機關,雇主也應於事後補給員工適當休息時間。

55.遇到職業災害有何種補償

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對勞工遭受職業災害的補償方法有一定的規範。首先,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其次,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無法痊癒,經指定醫院診斷,判定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符合殘廢給付的標準時,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以免除工資補償責任。倘若勞工在治療結束後,經指定醫院診斷,判定為殘廢時,雇主應按其平均工資及殘廢程度,一次給予殘廢補償,殘廢補償標準依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不過,只有當勞工依勞工保險條例無法領取達上述標準之給付與補償時,雇主才須負擔不足部分之給付與補償費用。

二、就業歧視

56.女性員工和男性員工薪資不同

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五條明定:雇主對勞工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之待遇;工作相同、效率相同者,給付同等之工資。倘若妳的公司有「男女同工不同酬」的性別差別待遇,那麼公司已明顯違反上述的規定,根據勞基法第七十九條,可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鍰。即使妳所待的公司不是勞基法規範的行業,那麼根據就業服務法第五條,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性別、容貌、五官、殘障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雇主若違反此規定,按就服法第六十二條,將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鍰。

現在大部分縣市都設有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

根據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第五條第二項,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為認定就業歧視,得邀請相關政府單位、勞工團體、雇主團體代表及學者專家組成就業歧視評議委員。目前除澎湖縣、新竹縣與基隆市外,大部分縣市均設立「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因此,妳可至當地縣市政府所設置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針對公司這種不合理的待遇提出申訴。

57.懷孕或結婚被迫離職

懷孕或結婚被迫離職亦算是就業服務法所認定的一種就業性別歧視形態。懷孕或結婚並非雇主解僱員工的正當理由,因此妳可以不必理會公司的要求而繼續工作。即使,妳初入公司時,與公司簽訂的工作契約中有明定懷孕或結婚必須自動離職的條款,該條款亦無效;因為依照民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該條款已違背人民結婚之自由、違背社會之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所以無論如何,妳都有權繼續保有這份工作。妳可以向縣市政府所設立之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反應工廠(公司)這種不合理的要求。

58.再怎麼努力都升不到主管

妳與其他男性同事的資格及條件皆相當,但老闆卻僅因性別刻板印象的因素,只拔擢男性同事為主管,獨漏掉妳;這已構成就業服務法第五條的升遷性別歧視。根據就服法第六十二條,老闆將被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鍰。不過,按照現行就業服務法的規定,員工要申訴雇主就業歧視,員工必須負舉證責任;也就是說,妳若想為自己伸張公義,向縣市政府的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申訴公司有性別歧視的升遷政策,妳就有責任去蒐集能證明公司性別歧視的證據。對員工來說,蒐集性別歧視證據的過程不僅困難重重,而且其心理往往要承受相當大的壓力。此外,就算舉證成功,雇主與公司所受的處罰不過三千元至三萬元的罰鍰。因此,員工針對性別歧視提出申訴的意願相當低。

期待兩性工作平等法

鑑於此,現在進入立法院審議的「兩性工作平等法草案」針對就業歧視案件之處理,作了一些改變:首先,舉證責任由員工身上轉換至雇主身上,也就是說若員工主張雇主有就業歧視之作為,則雇主必須負舉證責任,證明其作為並非出於就業歧視;其次,罰鍰金額也將提高,而目前草案所定之金額為五萬到五十萬元。

三、職場性騷擾

59.被老闆性騷擾

職場性騷擾也算是就業服務法第五條所認定就業性別歧視,因此妳可依該條款至各縣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老闆性騷擾員工,除了要承受就業服務法第六十二條所規定的行政罰(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鍰外;老闆本身亦觸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利用權勢或機會性交、猥褻罪,將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老闆對妳性騷擾已對妳的身體與名譽造成侵害,將構成民事上的損害賠償責任,包括財產上與精神上的損害賠償。倘若妳另有出路,不願再與這樣上司共事而選擇離職;根據勞動基準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妳還可不事先預告老闆而自行終止工作契約!

60.被同事、客戶性騷擾

根據民法第一百八十八條,公司中的員工若在執行職務時,對他人作出性騷擾行為時,公司與該員工需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不過,實務上對「執行職務」的認定是相當嚴格的。舉例來說,醫生在為病人檢查身體時,醫生對病人作出性騷擾時,醫院要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這是沒問題的,因為替病人檢查身體本來就是醫生的工作內容;但若女工在罐頭工廠中遭到男性工人的性擾騷時,則工廠就不必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因為罐頭工廠工人的工作內容是製造罐頭,女工遭受男性工人的性騷擾與騷擾者的工作內容並無直接關聯;也就是說,性騷擾的行為與執行職務必須是同一件事時,公司才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性騷擾防治法草案

目前在立法院研議當中的「性騷擾防治法草案」即試圖將「執行職務」的認定標準放寬舉個最平常的例子來說,雖然下班後吃飯應酬不算員工的職務範圍,但員工利用談生意的飯局應酬對女性同仁毛手毛腳,就是利用執行職務之便對他人性騷擾。婦女團體推動「性騷擾防治法」的用意即在要求:雇主應承擔防止受僱者對他人性騷擾之責任。該草案與另一個在立法院審議的草案「兩性工作平等法」皆致力於打造一個安全與友善女人的勞動環境!

四、懷孕保護

61.懷孕時的工作時間

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九條第二項對懷孕婦女的工作時間作了一些規定,即雇主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懷孕婦女於晚上十點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另外,根據勞基法第五十一條,女工在妊娠期間,如有較為輕易的工作,得申請改調,雇主不得拒絕,並不得減少其工資。因此,妳不但有權利拒絕深夜加班的要求,妳還可以向老闆要求改調較輕鬆的工作,老闆不得拒絕,更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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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圓人團圓的中秋夜,無法回家。是一種不孝吧?但是這卻是一種失落,再趕完兩攤的烤肉,吃了毛蟹和很好吃的地瓜、山豬肉。

但是在中秋夜,我們先去執行了搜索,逮到了毒品和通緝犯。

團圓,壞人也要團圓!法律沒有假期

我的心事一種淡淡一絲絲的落寞襲來、、、一陣陣職業倦怠襲來。

天啊,我任職還沒一年。怎會如此?我想忌妒與怨恨了許多事情,看到大家在社會的生活。生離死別悲歡離合的人生啊?是如此的讓我黯然消魂。多想,能好好哭一場也不錯。應該有半年多沒掉眼淚;但是自己武裝愛哭的自己能到何時?怎會如此低落的心情???不懂!

聽到一些國中同學失戀中...有一點感到訝異!因為大家條件都很好;說來也是我印象中的情場高手都

也這樣動了真情

然而

分手後

感觸良多,然而我想說...恭喜您

反而分手後(被甩)原來沒那麼嚴重,沒那麼難堪,只是大家都更愛自己罷了!

記得在台中清水實習時,看到男女吵架,而男方奪衄有車而去,悲憤哭泣!女方報案搶劫

...使平靜的小鎮警察頓時不安,全網緝捕,分判案情理當以強制罪得當!

當初見一大男人哭的呼天搶地,為了一位年紀比他大又醜的女生瘋狂...我心中很不解地?笑他癡嘲笑他笨

,可是愛情不是外人看的那樣...當你知道她不是100分,但卻是那麼適合你的女生!如此臭味相投地幸福~而我內心,有好多難捨與不甘。本想一直有期待,一起吃苦糟糠之妻可以好好陪伴。終有幸福的一天!

想說算是苦盡甘來,不在都是窮學生、不在南北相聚。

當我發現,在師大夜市的滷味;你把一大盤滷味分化成兩半。不在分享「口水」。我知道那是最後一晚了!我是掉了很多眼淚,沒錯!我最後要求,我們最後擁抱好嗎?掰掰!然而發現報的那麼緊,彼此的心那麼冷。之後離開的妳是笑地,想必那位男生一定是使你幸福地。

我想起一起在淡水遊玩的快樂,漁人碼頭、星巴克。士林夜市與投籃機、一起浸在圖書館的日子……一起共享一杯綠奶茶。一起、一起的日子,終該結束了!我的初戀掰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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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美國教育大師斯騰柏格(Robert. J. Sternberg, 1949~)認為愛情分別是由動機、情緒、認知三者形成。 動機、情緒、認知三種成分,在愛情活動中發揮不同的作用:動機使愛情雙方感到「親密」;情緒使愛情雙方體驗「熱情」;認知使愛情雙方相互「承諾」。斯騰柏格的「愛的三角形理論」﹝Triangular Theory of Love﹞說明完整之愛構成之要素: 1.激情(Passion):浪漫感、外表吸引力、激動興奮、強烈的吸引力、想多認識對方、想多與對方接觸、身體的親密、性……等等。 2.親密(Intimacy):交談、傳情、心靈交流、深刻的認識、貼心、默契、相知、相惜、信賴、安全感。 3.承諾(CommitmentDecision):開始愛一個人,願意經營愛的關係、決定與對方長相廝守、為彼此的關係負責、一起面對未來、願意犧牲奉獻。 (1)激情(Passion),雙方關係令人興奮的部份,包含強烈的吸引力,想更多認識、更多接觸對方,也包含浪漫的感覺、外表的吸引力、身體的親密、性等等;屬於兩人關係的動機向度。 (2)親密(intimacy),是因著溝通、互動、心與心交流,彼此有深刻的認識而產生的親近、連結、相知、相惜、信賴、安全的感情;屬於兩人關係的情感向度。 (3)承諾(Commitment/Decision),包括開始決定愛一個人,和長期的與對方相守的意願及決定。會為彼此的關係負責,一起面對未來,願意犧牲、奉獻,經營愛的關係;屬於兩人關係的認知向度。愛的三元素有不同的特性,承諾的穩定性高、激情的穩定性低,激情容易有短期的效果,承諾和親密才能維繫長久的關係。戀愛初期,浪漫的氣氛、經過修飾的外表、荷爾蒙的分泌,會使兩個人如醉如痴,然而,堅固的愛情是需要在親密與承諾上多花時間培養、分享,並且是經得起考驗的。完整的愛需要兼具三個元素,缺了任何一個元素都不是完美的愛情。現在我們就來看看,這三個元素的相對強弱,會組合成哪些不同類型的情感?

(1)無愛:三種元素都沒有,大多數異性間的人際關係屬於這種。

 (2)迷戀:只有激情的元素,例如一見鍾情、初戀、暗戀、孺慕之情等。

(3)喜歡:只有親密的元素,彼此有溝通、互動,是朋友的關係。

 (4)空愛:只有承諾的元素,例如奉父母之命的婚姻、同床異夢的夫妻等。

 (5)同伴之愛:親密與承諾的組合,是深刻的友誼或柏拉圖式的愛情或已退去激情,堅貞相守的老夫老妻。--「經過大風大浪,我們是最佳拍檔。」

(6)浪漫之愛:親密與激情的組合,不願意或不能付出承諾。--「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 (7)愚蠢之愛:激情與承諾的組合,無親密關係為基礎,例如閃電結婚,或奉兒女之命成婚。--「你給我一夜,我給你一生。」

 (8)完整之愛:三者皆有。

 *******************************************我這不完整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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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每次看妳寫的信

都很難相信分手的迅速

 好聚好散

可是

不是說好細水長流

 怎麼會這樣???

其實我也是這樣摸不著答案??

 問天吧!

呵呵 

 加上郵寄我們一定通信100封以上

 語言的承諾

 文字的相許

或許 

 總比不上乏味後

 他人深深的吸引

我想原諒了

是誰原諒誰

說不定

呵呵

就這樣我懂了愛情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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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                    

        你是怎麼搭車的啊?從台北到台中竟然花了四小時。我等你的電話已經等很久了!我想你如果大約在4點、5點、6點搭車的話,到埔里差不多8點、9點、10點。所以明天再問你是怎麼一回事,害我以為你不回來了!  告訴你一個關於我的不好消息,原本下禮拜一就要搬進宿舍,結果今天高應大打電話通知說女生宿舍要等下禮拜日才能搬,原因是還在整修中。反正下拜一就要到高雄,只是行李和暫住地點不曉得該怎麼辦?還以為可以很快就住進去,結果竟告訴我們這個令人頭痛的問題。

唉!今天中午時,班上有辦聚餐,本來要邀你,可是你人在台北。OO老師也有去,我也跟他說你考上警專的消息,她又高興又驚訝的。說著:「我們班總算有人領公職了!」今天還有其他同學去,有A1、B2、C3、D4、E5、G6、H7、I8、J9、K10、L11、M12、N13、O14。原本聽說Q15要重考,後來她決定要去唸淡江。  我還沒有領到薪水,因為我要下班時,薪水在vicky老師的先生那,剛好他開車送小朋友回家,只好明天再通知我領薪水。希望她記得通知我,不要忙昏了頭。  我現在是很擔心沒辦法幫你的忙,因為我的機車已經牽進來,門也關了!我媽又在家,事實上真的沒辦法幫你,該怎麼辦啊?                          

趕快回來吧!                            

                                                                                  m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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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       

        今天五點多你是不是有打電話過來啊?原來手機我是放在口袋裡,去吃晚餐時,怕掉出來,就放在我媽的包包。因為是設定震動,所以我就沒接到你的電話。怎麼每次我只是將手機放在別的地方一下子,那麼剛好你就打來。所以我常常沒接到,對不起啊!  

今天早上一起來,想想今天是星期四,只要再過一天你就會回來,真的很期待。明天晚上你應該會到埔里吧!不曉得你到的時候已經幾點了?  早上十點多安親班就出發到桃米坑戲水池,我完全不敢下水,還載上帽子、撐雨傘、攛防曬乳液,就怕曬黑,陽光實在太強了!我覺得水蠻髒的,小朋友一看到水就興奮地跳下去,才不管水是否乾淨。總之今天很多小朋友受傷,真是受不了。  

今天我上網選課,原本是想選日語課,不過我晚了一步,已經額滿,覺得非常可惜。另外就選了商旅英語、英語正音、經濟學這三科。你可以到這個網站http://stu.kuas.edu.tw/hostel/dorm/newmain.htm查看我的課表。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星期五的第二節課就沒有課了。不過不曉得我選課也沒有選錯?到時候開學後再說。  明天是我在安親班打工的最後一天,不用上課,早上只是辦個美食大賞,每位小朋友帶一樣食物。下午大掃除,小朋友也一起幫忙。不過我在想Vicky老師會不會因為忙碌,而忘了發薪水。這樣的想法好想顯得我太現實了!

                                                  ^_^ miss you m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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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    

        你好嗎?明天原本要去水里 二坪 冰廠,不知道什麼原因,改去桃米坑的戲水池。可惜的是這次不是和你一起去。你還剩兩天就要回來了!不曉得星期五你會不會打電話給我啊?最近忙著打包東西,差不多都準備好了!只剩一些小東西還要買。

今天高應大寄新生入學手冊給我,大致翻一下,看到你生日那天是我學校的校慶。我很想找一天上台北找你,但仔細想想,如果當天去,當天回來,就太趕了!而且你學校應該會管制外人進出,所以我想找你商量看看。對了!高應大九月底會在澄清湖為新生辦露營活動,不曉得那天是怎麼樣的情形?再過兩天打工就要結束了!課程也上的差不多,甚至有時候我也不知道要上些什麼,還被學生們氣得要死,因為他們上課實在太吵了!

警告他們,他們卻不怕,罵他們,傷得是我的喉嚨。有時候要我帶遊戲,氣氛都蠻冷的,因為我不是帶活動的料啊!打工一個多月下來,發覺我真不適合教小朋友。有時候我在安親班,也覺得自己好像是多餘的人。今天是你到警專的第八天,感覺好久好久沒有見面,你有想我嗎?

 

                                             

                                                        miss you m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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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 你好嗎?你已經兩天沒打電話給我了,讓我覺得你好像消失一樣,音訊全無。不過你這禮拜五就會搭車回來,就可以見面了!(高興)   你在那裡不知道還發生什麼事,我每次都想像著你的生活、你學校的環境,我想知道有關你在那裡的消息,太想知道了!怎麼辦啊!要是我到高雄去,是不是連講電話的機會變少了!更別提要再見面。那我不是會痛苦死嗎?想到你說到你們學校會跟其它學校的學生聯誼,我實在很擔心。希望未來的某一天你不要讓我傷心啊!   今天我到思夢樂買棉被和枕頭,結帳時看到OO匆匆走過,詢問那裡的服務人員,才知道她在這裡上班。不過我覺得她好像上班遲到,連我都沒有注意到,就急急忙忙的去換衣服,不知道她之前在忙什麼?   昨天寄信給你時,我便到你的信箱,看看你有沒有收到,結果等了大約五分鐘都沒有出現,之後傳了十幾次,還是沒有,讓我覺得很奇怪。結果今天下班後,我開機上網,到了你的信箱裡,出現了十幾封我寄給你的信,裡面竟混都OOO寄給你的信,而且內容就是我昨天寄給你的信,可是我沒有用OOO的名義寄給你啊!怎麼你會收到他寄的信呢?奇怪的是,OOO不是你嗎?時間是晚上十一點多,你也不可能用電腦。不過我明明記得我是用OOOOOO 寄到XXXXXX ,發現你那個信箱沒收到,才改寄OOXX,而且才傳一封,OOO怎麼可能會收到我寄的信呢?太奇怪了!等等回來我再問你。   太棒了!還剩三天就可以見到你囉!                    miss you m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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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                       告訴你一個好消息,我抽到宿舍了!所以下禮拜一就要搬進宿舍。給你看看我的資料: 學年度 學期 身分證字號 中文姓名 寢室代號 床號 92 1 M2OOOOOOOO OOO 5505 1 宿舍裡面的環境不知道是什麼樣子?希望不要太差。我最擔心的是書桌太小,因為我還要搬電腦過去,就怕佔太大的空間。我剛才到應外系的留言板,看到一位新生的留言,原來她是我的室友,床號是2號,不知道她是怎樣的一個女孩啊! 今天早上我聽安親班的老師說:「楊老師的錢包被偷走了!」,因為在上個星期五午休完後,發現她的皮包移位,沒有想太久,結果下班時,她發現錢包不見了!找也找不到,其他老師建議她到土地公廟拜拜,之後,她一直想著安親班的廁所還沒掃,所以今天一大早就來安親班,結果在廁所找到她的錢包。老師們都在懷疑是有一個國中生偷的,因為她曾經有前科。而且那天午休時是我在顧櫃台,只剩一位小朋友和三位國中生,那位小朋友不可能偷,所以國中生的嫌疑最大。真是可怕!還好我貴重物品都放在我的褲子口袋裡。    你今天都沒有打電話給我,好在你昨天就跟我說了!不然我可是很難過的。   remember "miss" and "love" me m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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